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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一男子一人分饰两角 先“勾引”嫖客再冒充警察“扫黄”

2018-11-28 17:54 人气:

  27日,太原市公安局对外通报,警方破获一起冒充警务人员招摇撞骗、敲诈勒索、诈骗系列侵财案件,涉案价值100余万元。 李庭耀 摄

 
  中新网太原11月27日电 (李庭耀)山西太原一男子因长期沉迷网络赌博欠下巨额赌债,冒充警察以“扫黄”的名义进行敲诈。27日,太原市公安局对外通报,警方破获一起冒充警务人员招摇撞骗、敲诈勒索、诈骗系列侵财案件,涉案价值100余万元。
 
  10月29日,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小井峪责任区刑警队接到周姓男子报案称,他被该局一个名叫“尚某辉”的警察连续敲诈多次。民警了解案件情况后对线索进行了核查,确定是有不法分子冒充警务人员招摇撞骗,对周某实施了敲诈勒索和诈骗。
 
 
 
 
  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韩文杰介绍,侵财犯罪在刑事犯罪中占较大比重,今年1至10月,太原市刑事类警情同比下降14.2%,“两抢一盗”类警情同比下降22.2%。全市公安机关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006起,同比上升1.6% 李庭耀 摄
 
  据受害人周某讲,今年2月,他在一QQ群中约见网友,结识了网名为“容貌俏丽的女子”的网友。他和这名所谓“女网友”短暂交谈后,商定了嫖资,当他如约来到约定地点时,等待他的却是身着警服的男子“尚某辉”。
 
  “尚某辉”自称是公安万柏林分局刑侦大队副队长,发现了周某企图嫖娼的劣迹,要拘留周某。周某考虑到自己的声誉,对“尚某辉”百般哀求后,“尚某辉”表示可以通融,但周某要出一笔好处费。对“尚某辉”身份毫无怀疑的周某,立即给了“尚某辉”2800元“好处费”,并在1个月后又给了“尚某辉”6000余元。10月14日,“尚某辉”又联系周某,称周某的事情被上级察觉,若不想败露,就需要再花钱。在10天时间里,周某陆续给了“尚某辉”近20万元。最后一次,周某从网络贷款平台一次性贷款10万元给了“尚某辉”,但“尚某辉”还在不停向其要钱。走投无路的周某才向警方报案。
 
  了解案件情况后,民警立即展开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在公安万柏林分局合成作战中心的协助下,民警查明:“尚某辉”系犯罪嫌疑人用的假名,其真名为杜某,32岁,山西省霍州市人,曾是化妆品推销员。11月6日,民警通过侦查发现,杜某在山纺小区一带出现,果断将其抓获。杜某对其冒充警务人员,敲诈、诈骗周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杜某落网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调查,发现一名刘姓男子极有可能也遭到了杜某的敲诈和诈骗。民警立即与刘某进行了联系,接到民警电话时,已经给了杜某58万元好处费的刘某,仍不知道“尚某辉”是个假警察。
 
  经查明,“尚某辉”的身份证是杜某偶然捡到的,由于样貌有些相像,便用“尚某辉”的名字制作了假警官证,并从网上购买了警服、手铐等一系列警用装备。随后,杜某在聊天群里,利用美女照片,观察、引诱男子上钩,先约定卖淫嫖娼,再冒充警察进行敲诈和诈骗。
 
  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深挖细查中。
 
 
 
图为民警讲解警用标志知识。 李庭耀 摄
 
  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韩文杰介绍,侵财犯罪在刑事犯罪中占较大比重,今年以来,太原全市公安机关严打严防各类侵财犯罪。1至10月,太原市刑事类警情同比下降14.2%,“两抢一盗”类警情同比下降22.2%。全市公安机关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006起,同比上升1.6%,其中,破获盗窃案件3393起、抢劫案件108起、抢夺案件8起、传统诈骗案件1768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45起。
 

  太原警方提醒,不要轻信通过互联网传送的民警照片、证件等身份信息。也不能以怀疑是假警察为由拒不配合、甚至阻挠人民警察执法。如对警察的身份有质疑,可及时拨打“110”报警,由公安机关督查部门进行认真核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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