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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从“包办婚姻”到“自由恋爱”

2022-03-17 08:45 人气:

  “2022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启动,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与用人单位对接,从而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高校毕业生是由国家按计划分配工作的,毕业生需要服从分配。后来,北京不断改革高校毕业生分配方式,逐渐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让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自由恋爱”,最终打破了高校毕业生“统包统分”的就业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各项建设事业急需人才。在这种大背景下,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国家会根据各行各业的实际需求,再结合当年毕业生人数和专业情况进行统筹分配。
 
  本报1959年7月16日1版《国家计委订出分配高校毕业生计划》记载,当年暑期由国家计划分配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共有62233人。国家计划委员会在拟制分配计划时,对中央同地方、当时同长远(指师资和科学研究的需要)、重点同一般的需要,尽可能地予以兼顾。比如,对于工科毕业生的分配,首先考虑钢铁、机器制造、煤炭、电力、交通运输系统的生产和基本建设,以及高等工业院校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急需。而对于理科毕业生的分配,则首先考虑高等院校师资和科学技术研究的急需。
 
  在那个年代,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服从国家分配。在具体调配和派遣时,学校会动员学生自觉接受国家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祖国建设。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个别学生,学校在可能的条件下也会给予适当照顾,但是,“少数不顾国家需要、无理坚持个人要求、拒不服从分配的学生,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但不能被国家机关、学校、企业和事业单位录用。”
 
  1977年恢复高考后的那些年,依然采用计划分配的方式。对于这种就业方式,很多家长给予了莫大支持。本报1981年9月28日1版《许多家长写信支持子女服从国家分配》记载了这样一件事:1977年北京林学院在云南办学时招收了300多名学生,其中,云南、贵州、四川的学生占一半以上。到毕业时,一些学生对服从国家分配思想准备不足,有相当一部分人希望留在北京等大城市,或在高校和科研部门工作,不想到生产第一线。针对这个情况,学校在暑假前分别给毕业生家长发了信,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子女的思想工作。不少家长接到信后做了子女的思想工作,并给学校回了信。一位农民家长在信中表示:“我儿是国家培养的大学生,一定要服从国家的分配。”
 
  试点定向招生和委托培养
 
  1983年1月,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明确提出:从当年开始,对高等学校的招生制度积极稳步地进行改革,要求打开人才通向农村的道路、打开培养单位和用人单位直接联系的渠道。
 
  打开人才通向农村的道路,是指农、林、医、师等院校实行部分定向招生,学生从农村招收,毕业后还要保证回农村去。打开培养单位和用人单位直接联系的渠道,是指采取委托培养的办法,也就是说,除了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外,部门、省、市、自治区之间可以互相委托培养,用人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单位)也可以委托学校培养,双方订立合同,互守信约,违者负责赔偿损失。
 
  据本报1983年5月2日1版《将招收市郊各县考生八百多人》报道,那一年,北京实行面向农村的定向招生,北京师范学院、北京农学院和北京第二医学院都招收了一定比例的远郊县学生,其中,北京师范学院和北京农学院分别按照计划招生总数的60%和70%招收各县考生。据统计,当年北京市属高等院校共招收了市郊各县考生860多人。
 
  北京轻工业学院、北京林学院等院校承担了委托培养人才的任务。北京轻工业学院与大兴县签订协议,4年内为其培养约340名左右大学本科、专科生,涉及轻工机械、轻工化工、轻工自动化和轻工企业管理4个专业,经费由大兴县负担。委托培养的学生,由大兴县推荐,他们需要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之后由轻工业学院择优录取。北京林学院为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培养18名本科生,涉及林业、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水土保持3个专业。同时,为市木材公司培养26名木材机械加工专业的专科生。这些本科生、专科生同样需要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学校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
 
  为了做到人尽其才,1984年,北京改革高校毕业生分配办法,让学校和用人单位直接见面,双方共同研究毕业生分配计划,实现“供需见面”。
 
  此前,高校毕业生主要是由上级派遣部门下达分配计划,学校和用人单位很少直接见面,因此,在毕业生的分配使用上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现象。这一年,国家计委、教育部提前下达毕业生分配计划后,北京有关部门及时做出预分计划,并发给接收单位征求意见。随后,市计委、市人事局和市高教局联合召开了“供需见面”会。北京地区高等院校和市属各区、县、局、总公司130多个单位在会上交流了情况。高校向用人单位介绍了毕业生的专业培养目标和有关情况,用人单位向学校介绍了毕业生要分配的具体单位和专业要求,双方共同研究毕业生分配计划,尽力做到毕业生学用一致,人尽其才。(1984年7月2日《北京日报》1版,《本市大学生毕业分配实行“供需见面”》)
 
  1985年,北京工业大学在此基础上将这项改革推向深入,率先试行“供需见面、以销定产”,提前一年预分八六届毕业生。据本报1985年4月4日1版《北工大提前一年预分毕业生》记载,当时的北京工业大学是五年制工科院校,提前一年预分配,学生可以在最后的学年里,根据自己的工作去向,有意识地选修课程、安排毕业设计;教师也可以有意识地制定教学计划,进行具体培养。实行这样的改革,避免了以往毕业生分配中的一些盲目性,使毕业生到工作岗位后,专业对口,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供需见面”办法实施后,学校和用人单位都觉得效果很好。后来,市人事局开始组织市属各高等院校和市属各区、县、局、总公司,进行高校毕业生分配信息交流活动,为合理制定高校毕业生预分计划提供可靠的依据。
 
  “皇帝的女儿”也愁嫁
 
  当年,社会上曾流行着一句话:“大学毕业生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确实,1985年以前的大学生,一到毕业季几乎全被用人单位“抢”光。那个年代,北京市汽车工业总公司的人事干部一到“分配季节”,就早早到市人事局“坐镇”,要人不大讲条件,“拣到篮里就是菜”。可是,这种状况在1987年发生了改变。
 
  1987年,首都高校有21217名毕业生参加分配,到9月底,被用人单位退回的毕业生有659人。这么多毕业生被退回,是之前从未有过的。
 
  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特别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的市场竞争导致人才的竞争,不管人们愿意与否,在大学生分配中,一个“择优汰劣”的人才市场已经出现了。用北京市汽车工业总公司工作人员的话讲:“我们可以组织在职人员进修,可以通过招聘等各种形式引进人才;我们总公司所属的企业有的搞‘两保一挂’,人员增加,工资总额不变,有的试行股份制,还有的是中外合资经营,谁都讲经济效益,不合标准的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就不要了。”(1987年11月11日《北京日报》1版,《改革需求的冲击》)被退回的毕业生中,有不少人是由于没有学位、受过处分、多门功课不及格等原因被退回的。
 
  高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在当时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也引起了教育等相关部门的重视,新的改革方案在酝酿之中。
 
  双向选择结束“包办婚姻”
 
  1988年,北京各高校大都采取了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分配方式,有的还直接请用人单位到学校摆摊设点,让毕业生了解社会需求信息,向社会推荐自己。
 
  为了给大学生们提供更广阔的求职机会,1988年4月,北京首次举行高校毕业生分配咨询会,1000多家用人单位在天坛公园设下咨询台,首都50多所高校的近万名大学应届毕业生前往求职洽谈,有的当场“成交”,签订了“协议”。北京的高校毕业生分配,开始以“自由恋爱”的方式取代“包办婚姻”。
 
  据本报1988年4月28日1版《供需见面 双向选择》报道,海淀区东升乡工业总公司所属的80多个乡镇企业,需要70多名大学毕业生。一上午,就有30多名大学生填了表,表示愿意去乡里工作。首都钢铁公司、北京市汽车工业总公司的桌子一摆出来,就围满了大学生。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个集体企业,两个小时内有100多名大学生要求进厂工作。
 
  与毕业生零距离接触,用人单位也有了更多挑选余地。北京乡镇企业局食用菌公司急需建筑会计和经济管理人员,但对前去求职的毕业生并不满意,“来求职的人一张口就表示不下基层,言谈举止也不机敏,我们就没有共同语言了。”公司负责人说。有学生在西城区教育局咨询台前谈了一会儿便被“劝走”了,工作人员说:“这个学生想到我们这儿搞电教工作,但又表示不愿久留。把教育当个跳板,不热爱教育工作,没有事业心的,我们不能要。”
 
  截至1988年7月21日,北京地区75所高校当年的2万多名应届毕业生,99%顺利离开母校,到工作单位报到。这一年的应届毕业生对自己的工作去向比较满意。(1988年7月22日《北京日报》1版,《首都应届大学毕业生99%已离校去报到》)
 
  从那以后,北京不断加强大学毕业生分配改革力度,强化双向选择机制,企业用人自主权增大,学生选择面更广了。时至今日,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模式早已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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