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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男子倒卖个人信息、诈骗获刑 其仅有小学文

2017-05-16 15:49 人气:

  本报讯 儋州90后男子何某达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为了来钱快走歪门邪道,在网上干起“私家侦探”的活儿,以帮人调查他人QQ聊天记录为由行骗,还在网上售卖非法获得的他人个人信息。日前,何某达被儋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见习记者 吴兴

  非法购来几百条个人信息网上倒卖牟利

  儋州某村村民何某达今年27岁,是个90后。小学文化的他,虽然在学业上一无所获,但在网络上却有一番“作为”。

  2015年12月开始,何某达通过互联网从他人处购买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2016年8月5日,何某达通过其使用的QQ号(昵称黑客帝国),将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银行卡信息等资料的公民个人信息13条,发送给了一个QQ昵称为“信誉第一”的人。随后,“信誉第一”通过支付宝将人民币890元转账给何某达作为酬劳。

  2016年8月10日,何某达通过其使用的QQ,以发送文件、邮件的形式,将购买的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航班信息等资料的公民个人信息318条,分别出售给QQ账号为79960××××、18342××××的人牟利。

  谎称能查聊天记录诈骗5400元花光光

  2015年5月份开始,何某达将昵称为“华夏商务调查”的QQ号挂在互联网上,称可以帮忙调查他人QQ聊天记录等进行诈骗。当他人信以为真联系何某达时,何某达以支付查询费为借口,骗被害人汇款。

  2016年2月27日,在北京的被害人叶某,为了查询他人微信聊天记录,在网上搜索到何某达发布的“华夏商务调查”QQ号码,与何某达取得联系。何某达以缴纳查询费为由,骗叶某往其支付宝账户汇款350元作为查询费。随后,何某达以被腾讯公司发现等为借口,骗叶某继续汇款。于是,叶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的形式,按何某达的要求,分4次转账350元、500元、1500元、2700元到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何某达得手后,将骗来的5400元取出来全部花光。

  2016年8月11日13时许,何某达在儋州那大镇天兆网吧内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缴获手机2部、银行卡2张等物品。公诉机关认为,何某达采取购买形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300余条,并非法提供给他人,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何某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通过网络骗取他人人民币5400元,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何某达辩称,他没有出售公民个人信息,890元是朋友转账来让他帮忙买机票的。但是,对于诈骗罪的指控,何某达没有异议。

  被判侵犯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获刑2年

  儋州市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300余条,并将该信息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何某达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人民币5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此,对何某达的犯罪行为应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被告人何某达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

  对于被告人何某达称其没有出售公民个人信息,890元是朋友让其帮购买机票的辩解,经查,何某达未能提供需购买机票的朋友身份,且在侦查阶段其多次供述将信用卡数据卖给昵称为“信誉第一”的QQ好友,得款890元的事实,并且有依法提取到的QQ邮箱、QQ微云文件截图资料内容佐证,足以证实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给“信誉第一”的事实。

  法院判处被告人何某达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总和刑期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何某达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290元,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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