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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私家侦探 浅谈婚外情的“谁主张 谁举证”概念

2016-12-15 15:23 人气:

   广州私家侦探 浅谈民事诉讼法中的“谁主张 谁举证”概念: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

规则含义

  第一, 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起诉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第二, 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

  第三, 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是否负举证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附随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对当事人之间的主张及事实情况不负举证责任。但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当判决涉及应承担实体义务而提出自己的主张时,就应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第四, 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无论是居于共同原告的地位还是居于共同被告的地位,他们对自己的主张与反驳均负有举证责任。

  第五, 诉讼代表人的举证责任是代表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对所代表一方当事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特殊情况

  虽然举证责任是当事人应尽的义务,但我国《民事诉讼法》同时又规定,在某些情形下,对某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强调收集。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一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

  二是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

  三是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证据。

  四是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的证据。

  除了以上四种情形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外,其余情形都应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调查收集。

   婚外情的泛滥已经成了当今社会一个较为普遍的情况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婚姻问题无过错一方,如果想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话,就需要拿出那些可以证明婚外情事实的证据,这样才能得到相应的财产赔偿。

    新《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重婚或有配偶又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这既是一种惩罚,也是一种保护。如果一个家庭因为婚外情而破裂了,而要离婚了,在离婚诉讼中,对于这样的案件来说,谁主张谁举证是受到法院的重视。道理非常简单,就是想要证明对方婚外情的话,是需要拿出足够的证据的来证明一方出现过的错误。婚外情调查取证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因为婚外情往往是非常隐蔽的,要想拿到证据的话,是需要进行跟踪的,这就催生了许多调查公司的兴起。

    当然不少调查公司在接到客户的请求的时候,会对事情进行严密的分析,从事情的方方面面入手,然后采取较为先进的措施和技术手段等,不过在进行活动的过程中是一定会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的,正规调查公司或者个人是不会损害到其他人的隐私和合法权益。因为专业而优质的服务,才能使调查行业越走越远。 

参考资料:

http://www.gzhentan.net/news/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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