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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夜抢劫独行女子 得知对方怀孕放弃抢劫

2018-06-12 23:02 人气:

 遂宁一男子囊中羞涩深夜抢劫独行女子 得知对方怀孕放弃抢劫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记者 蒋诗逸)“算了,你回去吧,千万不要报警。”路遇独行女子起歹意,遂宁小伙徒手要挟女子至偏僻草地实施抢劫,但因对方是孕妇,没带现金又愿意微信转钱而放弃。6月12日,记者从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北固派出所获悉这样一起案件。
  5月26日凌晨,北固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报警男子称自己妻子遇到抢劫,民警迅速出警到达案发现场。
  据了解,被抢劫的女子王某,今年21岁,刚怀孕两个月,因和丈夫吵架,晚上11点在玉龙路旁的一个凉亭里散心,突然出现一个陌生男子从背后抓住王某脖子,王某从男子要挟言语中迅速推理出男子只是想要钱,便解释自己是出来散心的身上并没带钱,但是微信上有两百可以转给他。交谈中,抢劫男子得知王某是孕妇后,立马松开王某,了解到女子生活也很困难的情况下,主动终止了抢劫。
  “她要给我微信转账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不应该,觉得自己不负责任,最后我一分钱都没拿,只是请她不要报警。”今年28岁的谭某,因老板连续几个月拖欠工资未发,而家中有几位老人和一个孕妇还需要自己供养,走投无路的谭某起了抢钱的歹意,抢劫途中,想起家中妻子的谭某最后没有实施抢劫,他说自己突然感到害怕,害怕无法和妻子一起见证孩子的出生。
  记者见到谭某时,他表示特别感激自己能突然清醒,给了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如果不是自己良心发现,事情的后果将无法想象,同时,他也表达了对王某的歉意。
  当晚,谭某骑电瓶车离开之后,王某立刻打电话联系了丈夫,丈夫赶过来把怀孕的妻子送回家中后,回到事发地拨打了报警电话,6月7日中午,民警在网吧将其抓获,核实情况后,因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谭某主动终止案件,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中止且未对受害人造成伤害可免除处罚,但仍然对谭某进行了教育。
  民警提醒,夜晚是犯罪的高发期,不法分子多挑独行女性下手,且选择隐蔽、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作案。而女性深夜独自外出可能激起他人的“临时歹意”,不得不深夜回家的女性一定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要尽量避免独行。如果不得不独自走夜路,需集中注意力,快走的同时留意四周,时刻提高警惕。一旦遭遇跟踪尾随,迅速寻找安全的地方,并立即打电话求助。一旦发生意外,无论何时何地,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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